金边:柬埔寨财经部公布关于暂停日常生活基本食品征增值税的公告。
基本食品是指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一些物品,如牛肉、牛肉、羊肉、猪、鸡、鸭等,无论是新鲜的还是经过加工或烤制的;各种蛋、豆类,无论是新鲜的还是加工的,海鲜淡水鱼,包括鱼、虾、螃蟹和各种贝类,无论是新鲜的还是加工的、烤的。非糖果类糖,各种盐和各种鱼露、酱油。
国家征收增值税的暂停期限为2年,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适用于一般纳税人。
此公告适用于一般纳税人,他们提供作为柬埔寨人民生计基础的当地食品,不包括餐馆的食品供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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