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边市上诉法院1月20日对两名中国男子进行审判,2020年金边市法院判决该两名男子因刺伤盗窃一名中国男子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,并责令支付30万美元的赔偿金。
三名涉案人员分别为29岁的WEI BINGWEN,SHAN QUANSHI,32岁,ZHEN MENG,40岁。
ZHEN MENG服从判决不进行上诉,WEI BINGWEN与 SHAN SHIQUAN对判决表示不服,向金边上诉法院提出上诉。
案件经过:2020年4月30日凌晨3点左右,三名被告进入位于金边万景岗某公寓2105室,刺伤一名中国男子并偷走11万美元逃跑,受害人随后向当地警方报案,三名被告随后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哈努克城,他们在那里呆了两天,然后前往金边,接着前往暹粒,于 5月在暹粒国际机场附近被逮捕。
此案经金边市法院审理,于2021年7月28日宣判,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因暴力行为与盗窃罪,责令赔偿受害人总计 30万美元。
被告人WEI BINGWEN,1月20日在法庭上对法官说,他在中国期间失业,来柬埔寨金边一家中国旅游公司当司机。他说:“我不是要起诉法庭,我是要求法官将我的刑期减刑至2年,想要回中国。”
被告人SHAN SHIQUAN告诉法官,法院判处他七年徒刑,七年的刑期对他来说似乎太过分了,让法院将我的刑期减至两年,因为我想回中国照看我的父亲。
被告人律师表示:“他们别无选择,只能上诉要求法院减刑。让法院考虑这一请求,”
判决将于 2 月 17 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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